使用条款

本条款旨在规定光州市立综合图书馆(以下称"图书馆")提供的网站及在线服务(以下称"服务")的使用条件与流程,以及用户与图书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图书馆网站提供的所有服务的使用条件及流程相关事项与其他必要事项。

第2条(术语定义)

  • 用户:访问图书馆网站并依本条款使用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
  • 会员:向图书馆提供个人信息并完成会员注册,可使用图书馆所提供服务的人
  • 账号(ID):为识别会员及使用服务,由会员设定并经图书馆批准的字母·数字组合
  • 密码:为会员本人确认及信息保护,由会员设定的字母·数字组合
  • 综合会员证:可用一张会员证使用光州市12所图书馆的实体或移动会员证

第3条(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 本条款自在网站公布之时起生效。
  • 图书馆可在不违反相关法令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变更后的条款自适用日7天前起在网站公告。
  • 用户如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可申请退会;公告后仍继续使用服务的,视为同意变更后的条款。

第2章 注册及退会

第4条(注册)

  • 注册由用户同意条款并按图书馆规定的表格填写会员信息申请、经图书馆承诺后成立。
  • 未满14周岁儿童可经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同意后注册。
  • 资料借阅等部分服务需经到馆本人确认并转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使用。

第5条(拒绝申请)

对于符合下列各项的注册申请,图书馆可不予承诺或事后解除使用合同。

  • 盗用他人名义申请的情形
  • 填写虚假信息或遗漏必填事项的情形
  • 以妨害社会秩序及善良风俗为目的申请的情形

第6条(退会及资格丧失)

  • 会员可随时申请退会,若无借阅中资料·未缴赔偿金等,图书馆将即时办理。
  • 会员违反本条款或妨害服务正常运营的,图书馆可限制·停止·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3章 服务使用

第7条(服务内容)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如下。

  • 综合资料检索,借阅·归还·预约,续借
  • 荐购图书申请,馆际互借,新到提醒
  • 电子图书馆(电子书·有声书),移动会员证
  • 座位·设施预约,文化活动·讲座申请
  • 阅读马拉松、读书社团、阅读存折等阅读支援服务
  • 公告、问答、在线民愿等沟通服务

第8条(服务时间)

  • 网站服务原则上全年无休、每日24小时提供。
  • 但因系统检修·维护、通信故障等不得已事由,服务可能临时中断,此时将事前或事后公告。

第9条(服务使用的限制)

有逾期资料或未履行赔偿义务的会员,可依相关规定被限制借阅等部分服务。

第4章 义务事项

图书馆的义务

  • 稳定服务提供持续·稳定提供服务的努力
  • 个人信息保护依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保护
  • 意见处理迅速处理用户意见·投诉
  • 设备维护设备故障时迅速维修·恢复

用户的义务

  • 信息的准确性禁止登记虚假信息,变更时更新
  • 账户管理账号·密码管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 尊重他人权利禁止盗用名义·擅自使用他人信息
  • 维持秩序禁止妨害服务运营及发布非法帖子

第5章 其他

第10条(帖子的管理)

用户发布的帖子如违反相关法令或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图书馆可不经事前通知予以删除或移动·修改。

第11条(免责条款)

  • 图书馆因自然灾害、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无法提供服务时,免除责任。
  • 图书馆对因用户自身事由造成的服务使用障碍不承担责任。

第12条(纠纷解决)

就服务使用在图书馆与用户之间发生纠纷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达成协商的,依相关法令及一般商业惯例。

咨询:光州市立综合图书馆(电话 031-760-5000)

附则

本条款自 2026年1月1日 起施行。